•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0-00037
    • 备注/文号:泉洛市监〔2020〕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9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机关公文错情通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0-12-02 09:02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

      现将《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公文错情通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和办理效率,加强公文制发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现制定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第一条 情况通报范围

      各单位起草、代拟的或下发的各类公文。

      第二条 错情认定依据

      通报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国办函〔2016〕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闽政办〔2012〕14号) 等文件、标准以及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据。

      第三条 错情类型要素

      (一)格式体例方面的错情

      1.版式要素不规范;

      2.版头要素不规范;

      3.主体要素不规范;

      4.版记要素不规范;

      5.其他要素不规范。

      (二)行文规则方面的错情

      1.行文依据不充分;

      2.无特殊情况越级行文;

      3.向无隶属关系的单位行文;

      4.涉密公文代拟稿未附定密审批表;

      5.不按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紧急程度。

      (三)内容结构方面的错情

      1.不符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2.内容失实有误;

      3.引文错误。

      (四)语言表述方面的错情

      1.文字错漏;

      2.用词不当;

      3.语法错误;

      4.逻辑错误;

      5.标点错误;

      6.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计量单位等错误。 

      第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切实转变作风、端正文风,维护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各主要负责人对各自起草的公文负责,重要文稿亲自主持起草,严格审核把关负责。

      第五条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文起草及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从公文的格式体例、文稿内容、编辑排版、字体字号乃至标点符号等各个环节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公文处理中的差错,不断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第六条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机关的同志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文字功底、加强公文审核,提高办文效率。

      第七条 实行通报与绩效考评挂钩

      综合股对报送公文的差错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和分析,定期通报公文错情,对同一年度内第二次被通报的,须向党组书面说明情况;并在绩效目标考核中,依照绩效考核规定进行扣分。

      第八条 抓好错情整改

      各单位每月对公文处理工作展开自查,及时对错情通报中涉及本单位的差错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采取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        2020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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