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0-00037
- 备注/文号:泉洛市监〔2020〕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9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
现将《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公文错情通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和办理效率,加强公文制发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现制定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第一条 情况通报范围
各单位起草、代拟的或下发的各类公文。
第二条 错情认定依据
通报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国办函〔2016〕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闽政办〔2012〕14号) 等文件、标准以及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据。
第三条 错情类型要素
(一)格式体例方面的错情
1.版式要素不规范;
2.版头要素不规范;
3.主体要素不规范;
4.版记要素不规范;
5.其他要素不规范。
(二)行文规则方面的错情
1.行文依据不充分;
2.无特殊情况越级行文;
3.向无隶属关系的单位行文;
4.涉密公文代拟稿未附定密审批表;
5.不按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紧急程度。
(三)内容结构方面的错情
1.不符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2.内容失实有误;
3.引文错误。
(四)语言表述方面的错情
1.文字错漏;
2.用词不当;
3.语法错误;
4.逻辑错误;
5.标点错误;
6.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计量单位等错误。
第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切实转变作风、端正文风,维护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各主要负责人对各自起草的公文负责,重要文稿亲自主持起草,严格审核把关负责。
第五条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文起草及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从公文的格式体例、文稿内容、编辑排版、字体字号乃至标点符号等各个环节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公文处理中的差错,不断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第六条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机关的同志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文字功底、加强公文审核,提高办文效率。
第七条 实行通报与绩效考评挂钩
综合股对报送公文的差错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和分析,定期通报公文错情,对同一年度内第二次被通报的,须向党组书面说明情况;并在绩效目标考核中,依照绩效考核规定进行扣分。
第八条 抓好错情整改
各单位每月对公文处理工作展开自查,及时对错情通报中涉及本单位的差错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采取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 2020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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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