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2-0101-2026-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双〔2026〕19号
- 发布机构:双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8
各社区,各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气温持续回升,学生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溺水风险攀升,防范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刻不容缓。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部署,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学生安全关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底线要求。各社区、学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要求,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早谋划、早宣传、早教育、早防范。健全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管防控,以最高标准、最严举措守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全民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群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宣传车、标语、广播、宣传栏、案例展等载体,广泛普及溺水危害与安全知识,明确溺水是青少年夏季非正常死亡的首要原因,推动安全意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广电站、电信移动部门及学校公众号要加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力度,重点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进入危险水域游玩嬉水;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自护自救方法),全面提升学生及家长避险防灾、自救自护与智慧救援能力。
三、健全联防机制,凝聚协同防控合力
各单位要严格遵照《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安〔2015〕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2〕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泉教安〔2018〕43号)及《洛江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按职责分工健全“社区+学校+ 部门”的联防联动机制,同向发力、齐抓共管。
(一)社区及属地单位:压实属地责任,全域排查管控。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统筹推进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组织网格力量、基层所站对辖区水库、河流、水塘、沟渠、废弃水井、石窟、施工水坑等危险水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一社区一册”隐患台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对排查隐患立行立改:废弃水坑、石窟及时填埋;破损警示标志立即修缮;危险水域配齐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落实专人看护。建立每日多次巡查制度,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巡查,重点紧盯双休日、节假日、暑期及留守儿童等薄弱环节,及时劝阻危险行为。开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动员志愿者开展暑期关爱活动,减少无人看护风险;督促企业落实职工监护责任,强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宣传教育,压实家庭监护责任。
(二)学校:抓实安全教育,压实家校责任。
将防溺水纳入年度安全教育重点,聚焦6-14岁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严格落实“十个一”宣传机制(上一堂专题课、发一封公开信、节假日前集中教育、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印发一份宣传册、召开一次主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家访、布置一篇安全作业、落实每周专题教育与课前提醒、组织一次签名宣誓),强化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严格执行“每天5分钟”防溺水提醒制度,通过校园网、电子屏、公众号等普及安全常识,确保“七不两会”全员掌握。开展防溺水主题家访,明确学生上下学途经隐患点,引导远离危险水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推动家长落实“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监护要求,确保宣传提醒全覆盖。强化午间及离校管理,严控非住校生校外动向,严格考勤制度,缺课学生第一时间联动家长核查;周末、节假日常态化推送安全提醒,督促家长落实校外监护责任。
(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协同保障。
宣传和精神文明岗:指导学校落实宣传教育措施,推动工作落地。经济管理岗:督促辖区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引导职工履行子女监护责任;推动企业开设四点钟学校、举办暑假夏令营,解决职工子女看护难题。派出所:及时发布预警提醒,协同开展救援,强化治安管控。卫生健康岗:配合做好溺水事故医疗救援与应急处置准备。规划建设岗:督促施工企业设置警示防护设施,及时回填施工积水坑。团工委、妇联、关工委: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开展安全教育与关爱服务。
四、强化督导问责,严守安全工作底线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街道纪工委将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引发溺水事故或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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