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提升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区发改局 时间:2021-03-24 15:36 浏览量:1

洛江区提升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为助力民企更好发展,优化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环境,使市场主体更活跃,发展动力更强劲,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十条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立足便民惠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推进“一件事”改革集成套餐

按照企业和群众“我要办”打造“主题式”政务服务,分批次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集成套餐130项,其中3月份完成30项,4月份完成30项,5月份完成40项,6月份完成30项。

(二)打造“开卷式审批”新模式

引导企业和群众运用智能化申报材料自审系统,事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开卷式”自主审查,审批服务部门进行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业务转入审批系统进行受理。首批选取20个高频事项的审批要点进行梳理,在5月份先行完成10个高频事项,6月底前完成剩余10个高频事项,实现“开卷式审批”新模式。

(三)推行“异地代收”“省内通办”

梳理企业及群众迫切需求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打破居民办事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实现厦漳泉三地“社会保障卡停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准迁登记”等16个事项 “异地代收”“省内通办”。

(四)开展“涉企审批上门服务日”活动

针对企业在办理涉企审批服务事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涉企审批服务单位为企业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为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讲解、帮办、代办等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做到工作日“每天都是上门服务日”。

(五)推进智慧政务攻坚提升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利用,协助市级有关部门推出一批大数据应用场景。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推进惠便民、泉民生、泉信用、泉证照等便民服务及公路局、公安交警等各类政务服务入驻“泉服务”。

二、立足扶持民企,优化用地报批及施工许可流程

(一)公开出让项目“交地即交证”

将土地权属审核工作前置到交地环节之前,提前完成权属调查、资料审核、测绘落宗、信息录入等工作,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成交后,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项目在土地出让价款缴清时“交地即交证”。

(二)推动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积极参与市里推动社会投资工业类新建项目“拿地即开工”前期筹备工作,以最快速度落实市里发布的企业开工条件,在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

(三)豁免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手续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依申请事项。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对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1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且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如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

2免于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3对于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消防设计审查需要的除外)。

4免于提交景观艺术评审、三维建模、日照分析(临近学校、医院、住宅的除外)等材料。

3.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微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办理“给排水申请及接入”手续

4.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

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原要求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原要求3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加快民企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落实市级民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会商联审机制,抽调审批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专职协调服务。3月中旬完成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组建,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主动靠前入企对接,开展民企项目“多对一”把诊问脉,与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面对面”指导答疑;3月底前完成民企重点项目前期流程节点倒排并全程跟踪服务,全面提高项目报件质量和审批无缝衔接;6月底前力争实现一批民企重点项目提前开工建设。

三、立足减轻企业负担,进行相关费用减免

(一)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可视投标人信用情况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二)推行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房地产和金融机构除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营商办 许安琪 22637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