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链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六条措施等两份文件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主动融入泉州国家创新型城市、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区委全委会精神,必须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洛江区实际,洛江区科技局逐一梳理《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省市政策文件以及《洛江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洛江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等区里现有科技政策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条款,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形成《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针对洛江区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分别从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高企培育、平台建设、双创活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进、科技项目攻关交流、科技金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以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一)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严格执行泉州科技创新券实施规定,配套补助省级及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推动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力争至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二)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对现有高企政策部分奖励条款进行调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创新型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高企申报精准培训、辅导,每年举办高企申报线上线下辅导培训5场次以上。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每年择优遴选2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力争至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
(三)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对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资金运营及设备购置补助。力争至2025年,建成各类新型研发机构8家以上,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达5家以上。
(四)推动企业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政策,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五)加快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深度融合,对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果购买、科研基地建设及获国家、省科技奖的企业,按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奖励。积极参与推进泉州科技大市场建设发展,力争至2025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突破1000万元或年均增长20%以上。
(六)推动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人才+团队+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大力引进一批能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的产业领军人才,新增配套补助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力争至2025年,引进3-5个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
(七)鼓励企业参与科技项目攻关及交流合作。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参与省市重大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支持本地企业联合在泉、在洛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力争至2025年组织参与省市“揭榜挂帅”项目3-5项。推进“一带一路”“港澳台”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各类科技博览会、科技成果推介会等。
(八)完善科技金融促进企业发展。发挥“科技贷”的融资支持作用,扩大“助保贷”贷款规模,重点扶持辖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改制挂牌上市进程。设立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投入发明专利、高价值专利培育及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企业奖补等,助力知识产权实力提升。
(九)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积极参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定期发布科技咨询服务包,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简化企业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鼓励企业主动申报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要定期跟踪监测企业创新发展状况,评估政策落实成效,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要认真总结推广企业创新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领和带动更多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