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洛江区统计局 时间:2023-03-14 11:20 浏览量:1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统计体系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22〕3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统计体系的若干意见》五方面19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三方面16条措施,以提高政府统计能力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狠抓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统计工作条件保障,完善统计管理体系,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和“智造洛江、生态新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范围期限

为对照衔接和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12号),我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施行时间参照市级文件有效期定为10年。

四、主要内容

本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加强统计队伍“六大力量”建设、着力构建统计规范化建设“六项机制”、全力落实统计工作“五个保障”等四个部分,主要内容为统计队伍建设、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工作保障三方面17条具体措施。

1.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全面加强统计队伍“六大力量”建设。包括6条措施,主要从配强区级统计部门队伍力量、配齐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人员配置、稳定村(居)统计队伍、组建全区统计专员队伍、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和全行业统计机制、规范企业统计岗位设置等方面进行落实。

3.着力构建统计规范化建设“六项机制”。包括6条措施,主要从明晰基层统计职责分工机制、建立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优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增强数据监测分析机制、强化统计工作高效落实机制等方面进行落实。

4.全力落实统计工作“五个保障”。包括5条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实施褒奖激励、提升培训效能、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落实。

方案中有关完善全区统计体系的政策,如与省、市已有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与我区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五、联系方式 

泉州市洛江区统计局,0595-2263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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