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洛江区教育局关于暑期校外培训的来信请收好!
来源:区教育局 时间:2022-06-24 10:41 浏览量:1

 

尊敬的各位中小学生家长:

您好!

感谢您一年来对我区“双减”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暑期将至,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印发虚假广告诱导学生参加培训,违法违规开展各类培训,不仅影响孩子的自主学习习惯的养成,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也给家长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巩固我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孩子的暑期校外培训负担,共同维护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洛江区教育局提醒您

1. 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请家长认真了解和理解国家的“双减”政策,务必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尊重孩子的选择,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不让孩子参加不兴趣的培训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家长可教育引导孩子积极参加课外阅读、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有益活动,充分利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开发的“智慧中小学”免费学习资源进行学习。若确有培训必要,请家长利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或者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并选择资质合格、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

2.防范培训资金风险

为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现象发生,根据《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规定》(泉教民〔20218号)要求,区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已按要求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开立学费专用账户,接受“最低余额+分阶段资金解付”预收费资金监管因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家长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请家长不要多缴学费,学费应缴入培训机构开立的监管专用账户,还要向机构索要所缴学费的税务发票,降低资金风险

3. 规避校外培训陷阱

家长在购买培训课程时,必须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修订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项目、收费、双方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切勿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和机构人员的口头承诺,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在培训时注意核验教学人员资质,核实培训内容,避免孩子接受非法组织或者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培训

4. 抵制隐形变异培训

“双减”意见明确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开展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暑期我区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学科类培训和各种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进行查处,一发现坚决取缔。请家长拒绝让孩子参加任何个人或非正规培训机构以“家教辅导”、“一对一”、“托管”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培训,不要参加“幼小衔接”和“小升初”等超前教学的培训,防止学生身心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5. 采取合法方式维权

请家长朋友妥善保管好加盖机构公章的合同文本、缴费发票等资料,以作维权凭据。当产生退费等纠纷时,家长可根据合同文本内容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可向教育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诉,如经以上部门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加强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暑期各种违规培训行为,坚决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欢迎家长我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培训和侵权行为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595-22659339,邮箱:ljjymg@163.com。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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