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办学〔2023〕2号)文件精神,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区招考办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6日前向区招考办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0001。具体名单见附件《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泉州市洛江区招考办
2023年2月10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办学〔2023〕2号)文件精神,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区招考办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6日前向区招考办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0001。具体名单见附件《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泉州市洛江区招考办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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