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罗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罗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我镇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是高标准落实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权限,认真梳理程序标准,并依托党政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软、硬件设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二是高效率落实申请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各个环节,包含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的具体要求。三是高质量落实保密制度。通过专业知识培训、明确人员分工、多元化开展宣传活动,强化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全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突破,也有瓶颈: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意识和公开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及时性需持续加强,要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时间节点,准时公开。

      下一步,我镇将深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按《条例》主动公开街道信息。重点强化关键领域信息公开,抓好重点领域和事关公众切身利益、民生领域以及政府行为规范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以提高全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尤其是具体经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工作自主意识和工作能力,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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