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1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罗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罗溪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条例》,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方面:罗溪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罗溪镇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其中按时办结0条,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1.明确领导责任。我镇明确了一位副科级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2.加强队伍建设。我镇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落实,相关业务股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做到了“工作落实、队伍先行”。3.强化培训工作。按时组织参加区政府召开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认真学习研究、实践交流,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和落实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区政府的指导下,我镇在罗溪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配套桌椅等硬件设施,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互动交流、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坚持传统服务与创新服务相结合,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概念范围,定期对 “生态罗溪”等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整改,从源头严肃对待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和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肃问题整改,及时将自查问题清单和上级反馈问题清单分解到相关股站,严格落实整改,形成政务公开人人有责的局面。做实日常监督,将政务公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把关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数据精准度不高,文字信息质量不高,公开质量还待进步;信息公开队伍建立还需加强等诸多情况。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镇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着力构建罗溪镇政务公开“新格局”。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标对表、履职尽责,全力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提级改造项目,打造政务公开专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推进、有保障。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主动分析梳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切实践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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