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12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2021〕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9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委振兴办〔2021〕4号)和《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全域一盘棋,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统筹城镇和村庄发展,按照集聚提升中心类、转型融合城郊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先开展省、市、区三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上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所涉及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底前,全区应编村庄规划完成50%以上,力争完成70%;2022年底前累计完成75%以上,力争完成90%;2023年底前实现全区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思路,推动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应编尽编,全域管控。结合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应结合村庄特色,统筹产业发展、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合理安排用地,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实现全域管控。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应严格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态优先,节约集约。优先保护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延续农村历史文化和村庄风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大力度盘活农村居民点存量建设用地,改造提升低效用地,促进村庄有机更新。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虑不同村庄差异性,分类施策,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挖掘村庄内涵,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四)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单位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五)分类指引,务实规划。针对不同村庄类型、不同村庄禀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集聚提升中心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和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要加快编制,转型融合城郊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衰退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避免脱离实际编制村庄规划。
四、工作任务
(一)村庄规划的编制范围
1.应编村庄规划的行政村。根据《洛江区乡村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村庄分类名单的通知》(泉洛乡规办〔2019〕2号),村庄类型确定为集聚提升中心村庄和保护开发特色村庄的行政村。全区共41个,其中河市镇6个,马甲镇19个,罗溪镇12个,虹山乡4个。
2.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①列入省、市县级乡村振兴试点且未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的村庄。共11个,其中河市镇3个,马甲镇4个,罗溪镇2个,虹山乡2个。②列入泉州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且未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的村庄。共8个,其中河市镇3个,虹山乡5个。③其他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详见附件1)。
(二)村庄规划编制进度要求
1.2020年已批复村庄规划的行政村。2021年4月,各乡镇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1〕70号)的要求,组织2020年区政府已批复的14个村庄规划建立数据库,完成数据库备案。
2.应编村庄规划的行政村。①2021年12月前,各乡镇累计完成应编村庄规划50%以上,全区力争完成70%以上。其中,河市镇累计应完成不少于3个;马甲镇累计应完成不少于10个;罗溪镇累计应完成不少于6个;虹山乡应编村庄规划全部完成。②2022年12月前,各乡镇累计完成应编村庄规划75%以上,全区力争完成90%以上。其中,河市镇累计应完成不少于5个;马甲镇累计应完成不少于15个,力争应编村庄规划全部完成;罗溪镇累计应完成不少于9个。③2023年底前,各乡镇100%完成应编村庄规划,全区实现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
3.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①2021年5月底前,各乡镇按照《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洛委振兴办〔2020〕30号)要求,完成列入泉州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的非省级乡村振兴试点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的村庄不重复编制村庄规划)。②2022年,各乡镇按照《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洛委振兴办〔2020〕29号)要求,完成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的村庄不重复编制村庄规划)。③其他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报区自然资源局核对有关上位规划后,结合乡村建设需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结合乡村振兴,制定编制计划。各乡镇作为村庄规划编制主体,要把村庄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联系。根据全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2),结合村庄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制定具体编制计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发挥示范引领,创新编制方式。每个乡镇每年至少打造一个村庄规划编制示范村。对人口规模偏少的村庄,鼓励镇村联编、村村联编,统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搬迁安置等,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共享水平和利用效率。
(三)注重群众参与,实施阳光规划。坚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导,以村民为主体,开门编制村庄规划。按照《福建省阳光规划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落实村庄规划草案公示和正式成果的汇交、入库等相关工作,确保村庄规划公开透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落实,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上下联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单列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区财政局、农水局要统筹安排配套资金,专项保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作为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年度规划编制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经常性指导与监督,协调解决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行政村名单
2.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任务分解
附件1
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行政村名单
序号 |
镇(乡) |
行政村名称 |
村庄分类 |
任务类型 |
编制数量 |
1 |
河市镇 |
厝斗村 |
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
应编村庄、市级乡村振兴试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9个 |
新告村 |
应编村庄、省级乡村振兴试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
岭客村 |
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
应编村庄 |
|||
市田村 |
应编村庄 |
||||
南塘村 |
应编村庄 |
||||
溪井村 |
应编村庄 |
||||
白洋村 |
转型融合城郊村庄 |
市级乡村振兴试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
庄田村 |
其他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 |
||||
官洋村 |
其他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 |
||||
2 |
马甲镇 |
新民村 |
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
应编村庄 |
22个 |
潘内村 |
应编村庄 |
||||
炉田村 |
应编村庄 |
||||
蔡内村 |
市级乡村振兴试点 |
||||
梧峰村 |
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
应编村庄 |
|||
后坂村 |
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
应编村庄、市级乡村振兴试点 |
|||
二甲村 |
应编村庄 |
||||
就南村 |
应编村庄 |
||||
溪北村 |
应编村庄 |
||||
西头村 |
应编村庄 |
||||
溪林村 |
应编村庄 |
||||
义山村 |
应编村庄 |
||||
前垵村 |
应编村庄 |
||||
新建村 |
应编村庄 |
||||
新生村 |
应编村庄 |
||||
祈山村 |
应编村庄 |
||||
梅岭村 |
应编村庄 |
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行政村名单
序号 |
镇(乡) |
行政村名称 |
村庄分类 |
任务类型 |
编制数量 |
2 |
马甲镇 |
彭殊村 |
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
应编村庄 |
|
洋坑村 |
应编村庄 |
||||
新庵村 |
转型融合城郊村庄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 |
|||
永安村 |
转型融合城郊村庄 |
市级乡村振兴试点 |
|||
杏川村 |
其他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 |
||||
3 |
罗溪镇 |
洪四村 |
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
应编村庄、省级乡村振兴试点 |
13个 |
广桥村 |
应编村庄 |
||||
双合村 |
应编村庄 |
||||
大路脚村 |
应编村庄 |
||||
东方村 |
应编村庄 |
||||
三村村 |
应编村庄 |
||||
新东村 |
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
应编村庄 |
|||
钟山村 |
应编村庄 |
||||
翁山村 |
应编村庄 |
||||
建兴村 |
应编村庄 |
||||
三合村 |
应编村庄 |
||||
垵内村 |
应编村庄 |
||||
后溪村 |
转型融合城郊村庄 |
应编村庄、市级乡村振兴试点 |
|||
4 |
虹山乡 |
前坂村 |
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
应编村庄、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5个 |
松角山村 |
应编村庄、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
白凤村 |
应编村庄、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
苏山村 |
应编村庄、省级乡村振兴试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
虹山村 |
转型融合城郊村庄 |
市级乡村振兴试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 |
|||
合计 |
49个 |
附件2
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任务分解
序号 |
镇(乡) |
2020年(已完成)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乡镇小计(个) |
1 |
河市镇 |
新告村、庄田村、官洋村 (3个) |
市田村、白洋村、厝斗村 (3个) |
南塘村、溪井村 (2个) |
岭客村 (1个) |
9 |
2 |
马甲镇 |
后坂村、溪林村、溪北村、新民村、潘内村、蔡内村、新庵村 (7个) |
永安村、杏川村、西头村、就南村、 前垵村、新建村、梧峰村、祁山村 (8个) |
炉田村、二甲村、义山村、新生村、彭殊村、梅岭村、洋坑村 (7个) |
-- |
22 |
3 |
罗溪镇 |
洪四村、后溪村 (2个) |
新东村、垵内村、建兴村、 东方村、广桥村 (5个) |
三村村、大路脚村、双合村 (3个) |
翁山村、三合村、钟山村 (3个) |
13 |
4 |
虹山乡 |
苏山村、前坂村 (2个) |
松角山村、白凤村、虹山村 (3个) |
-- |
-- |
5 |
全区小计 (个) |
14 |
19 |
12 |
4 |
-- |
|
全区合计 (个) |
49 |
注:列入泉州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的非省级乡村振兴试点行政村,应按照《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洛委振兴办〔2020〕30号)要求,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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