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2021〕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6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08 09:18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详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区委常委和分管文体旅游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区文体旅游局、应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文体旅游、应急、政法、教育、民宗、公安、自然资源、农水、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文体旅游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各派1名骨干人员参加,成立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和6个督导组,每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2-3次督导。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由党政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抓总、抓统、抓协调,进一步细化责任、任务、标准、完成时限。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具体属地职责及部门分工,详见附件2)。

    四、方法步骤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分全面自查、边查边改、检查督导、健全机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9月15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普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按照所属整治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应急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边查边改(即日起至9月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国庆节”前,能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

    (三)检查督导(10月初至11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

    (四)健全机制(11月20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做法,纠正存在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跟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人防、物防、技术防、机制防”相统一,明确任务,迅速行动,把问题排出来、把整改落下去、把机制建起来,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要督促景区、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对照整治重点全面自查,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督促整改到位。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三)完善安全设施。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加大防护设施投入,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非景区景点、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出高、中、低风险点,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各通信运营商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确保高效处置。

    (四)健全网格管理。充分发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加强船管站、治安巡防队(安全员)、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各乡镇(街道)要聘用一批安全巡查督导员,探索实行“片长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每个涉水危险区域要组建不少于5人的巡防队伍,加强临水危险区域巡查。要将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整合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公安民警、志愿者以及民间救援队伍等力量,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社区、农村、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区文体旅游局要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要开展汛情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区教育局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参加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研学活动和登山、涉水等户外活动时,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

    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汇报、月小结、最终总结的材料报送模式。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要上报本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主要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相关报表(见附件3、4、5、6);每月1日前报送上个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11月24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和报表。

    附件:1.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主要整治内容

    2.属地职责及部门职责一览表

    3.洛江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

    况表

    4.洛江区景区隐患排查汇总表

    5.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6.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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