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地〔2023〕10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1
因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收范围
详见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房屋用于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房屋现状
项目需征收土地约471105.8平方米,需征收房屋247栋,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上述数据为前期调查摸底数据,具体以实地测绘和补偿登记为准)。
四、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事项
详见《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
五、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不少于30日)。
六、异议反馈
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征收实施单位洛江区双阳街道办事处,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
七、补偿登记
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到征收实施单位洛江区双阳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联系单位: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小黄 联系电话:15959958661
联系地址:洛江新阳片区征迁工作指挥部(双阳街道恒泰路60-20号)
特此通告。
附件: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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