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江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6-09-03 09:36 浏览量:1

泉洛政文体旅函〔202624

                                答复类别:A

 

关于洛江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6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许奕智10位代表:

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龟峰关公信俗非遗申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非遗申报程序,规范申报流程

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非遗项目名录申报需遵循以下程序: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列入所在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结合洛江区实际,区级非遗项目申报由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发布相关文件,由区文体旅游局指导罗溪按照区政府发布的申报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理、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完成申报工作。

二、参考现有同类项目,积极争取发展空间

目前,泉州市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关帝信俗类项目共2处,分别为鲤城区关帝信俗、安溪铜锣庙关帝信俗,均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鲤城区关帝信俗已参与关圣文化相关联合申遗工作,安溪铜锣庙关帝信俗暂未参与联合申遗。建议罗溪镇相关单位立足龟峰关公信俗自身历史底蕴与地域独特价值,主动对标市内同类非遗项目保护路径,积极向上争取申报更高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联合安溪铜锣庙关帝信俗参与申遗,持续挖掘传承、活化弘扬优秀传统民俗文化。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持续加大龟峰关公信俗非遗申报与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做好非遗申报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全力推进区级、市级非遗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将其成功列入各级非遗名录;二是积极配合罗溪镇人民政府、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等相关单位,协同推进龟峰关公信俗相关保护工作,切实守护好珍贵文化遗产,助力洛江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领导:吕培基

分管领导:林晓玲

经办人员:周剑宝

联系电话:22631072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

2026515

 

 

 

 

抄送:区人大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方志办、罗溪镇政府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6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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