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关于洛江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026号建议答复的函
黄宏鹏等7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公益性农村游泳池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区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在省、市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区文体旅游局积极开展体育工作,体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已在马甲镇杏川村建成一座省级游泳池,有效填补了农村公益性游泳设施空白。但是,相比其他地区,我们还存在明显差距,主要有以下几点困难: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财政资金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程上投入较少,限制了提升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场地设施配置不足。农村公共游泳池数量偏少,布局不均衡,难以满足辖区群众常态化、多元化游泳健身需求。三是运维管理难度大。农村泳池存在分散偏远、人流量波动大的问题,在水质净化、设备维保、安全值守等日常运维成本高,长效管护压力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们的建议并结合洛江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游池建设。坚持区级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教育、自然资源等部门,严格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全面摸排各乡镇闲置建设用地、公共配套场地等资源,优先选取乡村振兴示范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村学校等区位便利、人流量集中、配套基础完善的区域规划建设公益性游泳池,科学优化泳池布局,最大化发挥公共设施服务效能。
二、拓宽资金渠道,夯实项目保障基础。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多方筹措建设运维资金。一方面,主动对接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积极申报全民健身设施专项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将农村公益性游泳池建设纳入区级为民办实事储备项目,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保障项目落地建设。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探索企业冠名、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模式,补充泳池后期运维资金,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运营”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三、优化运营模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公益为本、普惠群众的运营定位,实行公益主导、保本微利、公开透明的运营管理模式。明确泳池使用优先级,优先保障校内游泳教学使用,对在校学生实行免费或低收费优惠政策;非教学时段面向辖区群众实行半公益开放,仅收取水电消耗、水质净化、设备维保、救生人员薪酬等基础性运维费用。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收费明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保障运营合规透明。
四、深化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护屏障。聚焦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将防溺水知识、游泳安全常识纳入农村中小学教学课程,提升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依托融媒体中心、乡镇文化站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普及野外水域危害、安全游泳规范等知识。引导群众远离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水域,树立科学游泳、安全游泳、文明游泳的良好观念,营造全民重视的安全游泳氛围。
感谢您们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主要领导:吕培基
分管领导:薛朝军
经办人员:陈 霖
联系电话:22631072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9日
抄送:区人大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教育局。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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