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曝光1起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洛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6-07-27 08:25 浏览量:1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行动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醒作用,督促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现就卫生健康领域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 

  辖区某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一、基本案情 

  洛江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在二楼设置了DR室,内设有动物X射线设备1台,但该公司未按规定向洛江区卫健局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也未对操作X射线设备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

  二、处罚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三十四条第二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四、警示启示 

  宠物医院的X射线设备在工作时会产生电离辐射,长期超标接触电离辐射可诱发甲状腺疾病、造血系统损伤、皮肤病变,远期存在癌症发病风险,属于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各放射卫生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在放射场所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好放射防护措施,切实保障放射卫生从业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守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