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8-0101-2026-00013
    • 备注/文号:泉洛政人社〔2026〕4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6
    2026年“来洛就业”援企稳岗十二条措施
    来源:洛江区人社局 时间:2026-01-26 11:27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我区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好开局,结合实际,现制定2026“来洛就业”援企稳岗条措施。

    一、固本培元“稳岗位”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经工信部门确认,对春节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4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6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6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12月份的6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6年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符合条件的按500元/人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二)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持续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政策实施期限2025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6年第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持续开展“幸福返洛”交通费补助活动,对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或来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返乡、返岗务工人员提供包车包机服务“点对点”“一站式”接返员工。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二、聚智赋能“引人才”

    (四)鼓励老员工“以老带新”。持续认定一批“引工大使”,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从泉州地区以外来洛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建立辖区内重点企业需求清单和联系对接机制。设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就业服务专员,组织“访企问需”,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策,一对一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支持企业招工引才。开展现场招聘、村企劳务对接、校企对接等招工引才活动,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0场以上。对参加由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赴外地参加劳务对接或高校引才活动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市外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

    (六)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满足相应条件的,可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七)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2025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1月1 日至2026年331日首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需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 3 个月(2025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申请受理期限截至2026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三、提质强基“添技能”

    (八)鼓励参加技能提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鼓励企业员工和其他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500元至4500元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九)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技师班每人每年7000元,高级技师班每人每年8000元执行。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四、提升服务“优环境”

    (十)鼓励入驻“泉就业”平台。聚焦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鼓励我区高等院校、链主企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企业免费入驻“泉就业”平台。通过数据汇聚,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力争全年发布岗位超500个。通过平台专栏展示、AI智能匹配、岗位精准推送等方式,引导求职者使用“泉就业”平台找到心仪岗位,逐步打通校企、研企供需通道,有效提升人岗匹配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人社局

    (十一)筑牢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聚焦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月”“15号市场”等专项活动,依托“泉就业”平台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人一策”就业帮扶,加快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以“就近服务、分类帮扶、政策托底”为原则,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人社局、财政局

    (十二)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紧盯工程建设、加工制造、新就业形态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及时处理员工投诉举报案件。加快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人社局、总工会、法院

    本文有效期至20261231日。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洛江区总工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