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3〕20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住宅小区2023年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住宅小区2023年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20 16:04

      洛江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住宅小区

      2023年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

      现将《洛江区住宅小区2023年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

      

    洛江区住宅小区2023年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泉州市物业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泉建房〔2019〕56号)、《组织开展2022年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建房〔2022〕3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建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标准化、常态化的考评,奖惩结合,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推动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并持续发展,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评对象

      全区范围内既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组织实施

      (一)考评组组成

      由区住建局统一委托洛江区物协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考评工作,属地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配合,从省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抽取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考评小组按照检查标准进行具体考评。

      (二)考评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考评标准,对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自评自纠。

      考评组采取不定考评时间、不事先通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

      (三)考评内容

      分为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养护、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和创城创卫及相关工作七大项考核内容,另有八个加分项目和十四个扣分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洛江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标准》(附件)。

      (四)考评分值

      1.考评分值实行100分制加8分加分,分别设置六个等级:

      (1)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评定为五星级小区;

      (2)89.9-85分(含85分)为良好,评定为四星级小区;

      (3)84.9-80分(含80分)为达标,评定为三星级小区;

      (4)79.9-75分(含75分)为一般,评定为二星级小区;

      (5)74.9-70分(含70分)为及格,评定为一星级小区;

      (6)低于70分为不合格,评定为未达标小区。

      2.每个住宅小区的考评得分为整年度考评得分的平均分值。

      四、奖惩与通报

      (一)考评成绩由洛江物协汇总后上报至泉州市洛江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考评成绩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评先评优、扶持奖励等的依据,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二)各受检小区按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划分:1.19元/㎡·月及以下为一类小区,1.20元/㎡·月-1.60元/㎡·月为二类小区,1.61元/㎡·月-1.90元/㎡·月为三类小区,高于1.90元/㎡·月为四类小区。成绩将按照各类别进行综合比较排名。

      (三)结合考评情况,按照小区交房年限5年(含)以下、5-10年(含)、10年以上三个范围评出各类别的优秀。

      (四)对单个小区总分低于80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扣除物业诚信分2分;总分低于75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扣除物业诚信分4分;总分低于70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扣除物业诚信分6分;总分低于65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扣除物业诚信分10分,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同时由洛江区住建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回访直至整改完毕。扣分情况按企业所管理的小区项目进行累加,连续两次年度考评分数低于70分的且排名在后五名的小区,由区住建局责成物业服务委托方在90日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属企业应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移交和退出手续,同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档案。

      (五)小区星级评定以小区整年度考评得分的平均分值为核定依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期间,小区出现重大违规、重大安全事故、虚假上报、汛期工作防范不到位、相关部门多次提出整改要求仍拒不整改、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等,将由区物管中心发文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减星或摘牌。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规范性管理、行业建设有突出贡献的等,将由区物管中心发文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加星。

      (六)通过电子政务网、物业管理工作微信群、QQ群、洛江物协公众号等形式把考评中各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通报给相关责任单位,并共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年度考评成绩将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并通报相关单位。

      五、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2023年洛江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标准

      2.2023年洛江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检查问题汇总

      3.2023年度洛江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迎检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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